开馆时间:
周一至周日:7:30-22:30

馆际互借规定

  • 发布时间:2012-05-03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4515

 

1.本校读者需向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书,并请持有效证件(学生证、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)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。

2.馆际互借所借阅的图书借期为一个月,不得续借。

3.馆际互借借阅的图书不能按期归还或丢失,读者须按出借馆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。